市人大常委會:
2015年,我市爭取到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債券資金5.61億元(以下簡稱新增債券)。5月6日,省財政廳通過《關于做好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債券有關工作的函》(豫財預函〔2015〕2號)將資金下達我市。文件要求,新增債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優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項目后續融資,用于國務院確定的重點方向,加大對保障改善民生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支持力度,重點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公路、鐵路建設、城市基礎教育擴容和中央投資配套等重大公益性項目資本支出,嚴格控制安排能夠通過市場化方式籌資的在建項目,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堅決杜絕用于樓堂館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項目。根據上述要求,結合市委、市政府重大項目安排,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擬將我市第一批新增債券資金用于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公益性項目支出和對中央投資項目的配套。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城市道路、橋梁建設46,541萬元,其中漢江路10,000萬元,太白山路15,541萬元,中山路大橋10,000萬元,解放路8,000萬元,龍江路、牡丹江路3,000萬元。
2.航運建設3,278萬元,全部用于沙潁河周口至漯河段航運開發工程漯河段項目。
3.電力2,000萬元,全部用于雙匯第二工業園雙回路供電建設。
4.中央項目配套4,281萬元,其中中醫院配套3,648萬元,疾病控制中心建設配套633萬元。
以上項目(具體情況見《2015年第1批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安排使用方案》)市本級19,278萬元;縣區36,822萬元,其中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3,000萬元,經濟技術開發區10,000萬元,西城區4,000萬元,召陵區2,130萬元,郾城區11,360萬元,源匯區3,739萬元,臨潁縣2,143萬元,舞陽縣450萬元。
本期新增債券省財政廳尚未明確使用期限及利率,待省財政廳明確后,按省財政廳規定執行,本息償還由使用債券項目單位同級財政負擔。
請予審議。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