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2-25來源:
為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要求,鞏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進一步嚴肅會議紀律,踐行新風正氣,切實把市人民代表大會開成節儉、務實、清廉、高效的大會,提出以下要求。
1、會議期間,全體代表要按時參加大會和代表團會議,原則上不準請假;確需請假者,要書面提出申請,經代表團團長簽字同意后,報大會秘書處批準。
2、代表應集中精力認真審議相關報告,切實履行代表職責,在代表團會上的發言要緊緊圍繞大會議題,不作一般表態性或與大會議題無關的發言。
3、嚴格執行大會選舉紀律,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始終保持風清氣正的會議氛圍。
4、會議期間,代表不準以任何形式參與吃請和請吃,不得參與老鄉會、同學會等活動。
5、進一步改進會議文件簡報工作。根據實際情況,精簡文件發放范圍和數量。大會簡報不刊登匯報工作性的內容,適當控制簡報期數。
6、嚴格控制會議用車數量,進一步改進道路管理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社會交通和群眾出行的影響。
7、代表團駐地不搞迎送儀式,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代表入住的房間一律不擺放鮮花、水果。
8、進一步加強對代表團駐地和會場的管理。代表出入駐地及會場,要隨身佩戴相關證件,不要帶與會議無關人員出入駐地及會場。
9、未經批準,會議和代表不接受任何單位和個人贈送的圖書、參考資料、宣傳品等。
10、會議期間,不組織代表視察、參觀或參加其他與大會議程無關的活動,代表不到有關部門洽談具體工作,應集中精力開好會議。
11、結合平時調研和了解情況,代表應積極向大會提出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