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9來源:
關于《漯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的起草說明
——2023年6月27日在漯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
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郭海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就《漯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作如下說明,請予審議。
一、制定《條例(草案)》的必要性
2016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垃圾分類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強調要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2019年6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9部門印發了《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號),決定自2019年起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2020年,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明確提出,“有立法權的市要盡快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政策法規體系,因地制宜細化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的管理要求和技術標準。為垃圾分類工作開展提供法規和政策保障。”我市于2019年9月啟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目前,已經初步建立了垃圾分類工作機制、構建了垃圾分類標準體系、建設了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形成了垃圾分類全鏈條閉環式管理。但由于垃圾分類是新事物,受傳統生活習慣和生活方式的影響,群眾的垃圾分類意識還比較淡薄,分類習慣尚未普遍形成,存在分類不徹底現象;垃圾分類全流程管理缺少剛性制度支撐,混投混收、混裝混運等現象依然普遍存在,嚴重影響了群眾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因此,出臺《條例(草案)》將有效提升我市垃圾分類管理法治化建設水平,對規范垃圾分類管理、增強群眾垃圾分類意識十分必要。
二、《條例(草案)》的起草過程
?。ㄒ唬┢鸩葸^程。2022年1月9日,我局收到市人大《關于印發〈漯河市人大常委會2022年度地方立法計劃〉的通知》(漯人常〔2022〕1號)(以下簡稱《通知》)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了以我為組長的《條例(草案)》起草工作小組,按照《通知》規定的基本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收集15個省、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縱向對照,橫向學習,厘清立法空間。一是外出學習。自2019年起,我們就組織有關人員到鄭州、開封、洛陽、安陽、焦作、銀川、徐州、淮安等地多次考察學習垃圾分類先進工作經驗。二是座談討論。多次組織市直部門、縣區環衛部門、基層辦事處、專家學者、行業企業召開座談會,對我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難點、堵點進行探討分析和認真梳理,進一步明確立法方向,力爭通過立法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三是立法審查。2023年4月28日,市司法局召開《條例(草案)》立法審查會,組織市政府法律顧問、市律師協會專業律師、市委黨校法學教授等立法相關人員,結合上位法依據對《條例(草案)》逐條進行分析論證,不斷打磨《條例(草案)》。2023年3月6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徐匯川帶隊赴安徽省銅陵市和湖北省咸寧市、宜昌市進行了實地學習考察,并對起草工作給予指導;市人大法工委、城環工委也提前介入,先后組織到我市垃圾分類試點小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餐廚垃圾處理項目實地調研,并多次召開座談會進行專題討論,對《條例(草案)》進行精簡和提升,最終形成現稿。
?。ǘ┝⒎ㄋ悸贰UJ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將國家、省委省政府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政策措施法治化,開門立法,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堅持問題導向,對分類投放不準確,混投混收、混裝混運等問題,制定針對性措施。突出漯河特色,精準科學立法,針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四個關鍵環節進行規范,對上位法有規定的,盡量減少重復,如《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對資源化利用等內容已有規定的,《條例(草案)》不再重復表述,同時,對上位法原則性規定予以細化。
(三)征求意見?!稐l例(草案)》形成后,我們征求了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住建局、市教育局等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31個成員單位的意見建議;征求了各區環衛部門、基層辦事處的意見建議;征求了市城發新環衛公司、聚力環保公司等3家分類服務企業的意見建議;征求了律師團隊的意見建議;征求了社會層面的意見建議。以上共收到反饋意見建議37條,經過認真梳理研究,采納28條。
(四)政府審議。《條例(草案)》征求了市委常委、市政府各位副市長的意見,2023年5月24日經市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三、《條例(草案)》的主要依據
(一)法律法規?!稐l例(草案)》依據的主要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依據的部門規章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政府規章有《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管理辦法》。
?。ǘ┙梃b先進地區立法經驗。起草過程中,我們借鑒了上海、廣州、寧波、銅陵、南昌、宜春、焦作等地級市在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立法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
四、《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
《條例(草案)》共八章,五十二條。包括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第三章源頭減量、第四章分類投放、第五章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第六章監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八章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一)關于適用范圍方面。我市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主要在中心城區推進,考慮到有的區域目前尚不具備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按照“分步實施、試點帶動”的原則,明確了我市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具體區域,由市、縣人民政府按照穩步推進原則確定,這樣既保證開展效果,也符合我市實際情況。
(二)關于設施規劃和建設方面。針對我市生活垃圾設施建設相對滯后、處理能力不足等問題,對生活垃圾配套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設施建設計劃、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標準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助推我市生活垃圾設施建設,提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水平。
?。ㄈ╆P于分類投放方面。分類投放是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環節。《條例(草案)》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方式和要求作了具體規定,一是建立了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明確管理責任人有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公示投放時間地點、規范設置收集容器、指導監督單位和個人進行垃圾分類投放等職責。二是為提高分類投放質量,可以通過招募志愿者或者向第三方購買服務的方式,在居民區聘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指導員。三是對投放人未按標準分類投放的情況,進行明確處理規范。
?。ㄋ模╆P于分類收集、運輸方面。針對實踐中存在混裝混運、“拋灑滴漏”等現象,《條例(草案)》對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的主體、方式和要求進行了明確,規定收集、運輸單位應當使用密閉且有明顯分類標志、標識的車輛,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線路運輸,不得將已經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運輸,不得沿途丟棄、遺撒等。
(五)關于分類處理方面。對生活垃圾不同的處理方式分別作了規定,明確生活垃圾處理單位應當安裝使用監測設備,建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和處理臺帳,不得將已經分類收集、運輸的生活垃圾混合處理,不得擅自停業、歇業等。明確對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環節發現分類不達標的,應當要求重新分類,拒不重新分類的,及時報告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從而倒逼各個環節的落實。
?。╆P于監督管理方面。為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條例(草案)》在借鑒外地市先進經驗基礎上,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將生活垃圾分類目標完成情況納入了政府考核評價目標,將生活垃圾分類與減量納入文明單位和衛生單位創建評選,對建立監督管理制度、分類管理信息系統、應急處理機制及社會監督等作出了具體規定。同時,還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我們在《條例(草案)》起草過程中,雖然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進行了反復修改,但仍有不周全、不嚴密之處,敬請提出意見建議。
以上說明和《條例(草案)》,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