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9來源:
關于全市法院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視察報告
——2023年6月27日在漯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
市人大常委會視察組
市人大常委會: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工作安排,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耀嵩帶領視察組,對全市法院民事審判工作進行了專項視察。視察組一行深入源匯區人民法院大劉法庭、源匯區南王村、召陵區人民法院、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實地察看、現場詢問等方式,詳細了解全市法院民事審判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同時,聽取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和縣(區)人民法院開展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匯報,并就進一步做好民事審判工作進行了座談交流,較為全面地了解了全市法院民事審判工作情況。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全市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樹牢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各類民事案件,不斷提升民事審判能力和水平,較好地完成了各項民事審判工作任務。2021年至今年前5個月共受理各類民事案件75555件,審結69692件,結案率92.69%,化解矛盾糾紛有力有效,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人民安居樂業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服務保障中心大局作用更加突顯。堅持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高品質營商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結合“萬人助萬企”活動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選派高素質法官擔任企業首席服務官,市中院主要領導帶領法官服務團隊深入重點企業聽取意見、提供服務;出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二十條措施,建立涉營商環境案件“綠色通道”、成立速裁快審團隊、組建破產審判團隊,多措并舉為企業提供精準高效司法服務。我市重點企業銀鴿公司通過破產重整煥發新生,該案例榮獲2022年度“全國破產經典案例”提名獎。護航我市“創新之城”建設,持續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實行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工作機制,縮短訴訟周期、降低維權成本,有效保護企業創新熱情。2021年以來,先后審結“雙匯”“衛龍”等知識產權維權案件2254件,有效凈化了市場環境、優化了競爭秩序,司法服務保障中心大局作用突顯。
(二)貫徹司法為民審判理念全面深入。始終秉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貫徹實施《民法典》為抓手,2021年以來,依法審結涉及教育、就業、醫療、養老、消費、住房、社保等各類民生案件3000余件,全力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聚焦特殊群體司法保護,通過開展“依法維權宣傳月”、“送法進軍營”、“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集中辦理”、困難群體司法救助等活動,著力強化民生保障,把各項民生政策落到實處。聚焦群眾身邊熱點難點問題,妥善處理因疫情引起的債務違約訴訟、涉農信社不良貸款清收、“保交樓”項目衍生訴訟等,特別是市中院關于我市“問題樓盤”化解的相關做法受到王凱省長批示肯定。注重優化司法便民服務,大力強化法院信息化建設,不斷完善線上立案、繳費、閱卷、開庭等全流程一體化在線訴訟服務。2021年以來,全市法院網上立案54674件,網上立案率72.4%,真正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路,讓當事人少跑腿”。
(三)民事審判質效提升顯著。全市法院牢固樹立“一審中心主義”理念,把公正和效率貫徹審判工作各環節、全過程。2021年以來,全市法院民事審判質效各項指標穩中向好,一審民事案件服判息訴率年均穩定在87%以上,一審案件被發改率逐年降低,一審案件化解矛盾、定分止爭效果明顯。針對發改案件,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回重審、改判案件辦理的意見》,建立發改案件必經專業法官會議討論制度、定期召開發改案件講評會等機制,充分利用專業法官會議集體智慧,確保二審糾錯功能有效發揮。組建案件評查人員庫和引入第三方評查團隊等,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努力推動審判質效全面提升。
(四)民事審判參與訴源治理成效明顯。一是健全訴調對接機制。全市兩級法院均成立訴調對接中心和調解工作室,聯合多家單位建立“總對總”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完善訴前多元解紛聯動機制,使大量矛盾糾紛在訴前化解,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2021年以來,全市法院分流訴前調解案件38517件,調解結案37775件,調解成功16942件,調解成功率為44.85%。二是建立民事案件速裁工作模式。成立速裁快審團隊,注重調裁復合型團隊建設,推進“多元調解+速裁”工作機制,實現速裁與人民調解的深度融合,為糾紛化解提檔提速,節約司法成本,減輕群眾訴累。三是有效發揮基層法庭作用。探索創建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結合“無訟”村居創建,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源匯區法院大劉法庭在轄區行政村設立“說理堂”,深受群眾歡迎。郾城區人民法院孟廟法庭被省法院命名為首批“楓橋式人民法庭”。
二、存在困難和問題
(一)司法能力作風建設有待加強。個別法官司法責任心不夠強,在適用法律、駕馭庭審、訴訟調解、判決說理等方面還有所欠缺,一定程度上造成當事人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法官群眾工作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簡單,對群眾訴求推諉拖拉,在涉訴信訪的處理上擔當不足;少數法官業務能力還不能適應新時期民事審判工作的需要,在應對處理網絡信息、知識產權、破產、環境資源等領域出現的新類型案件時,化解矛盾能力有所欠缺,專業化水平還需進一步加強。
(二)民事審判質效還有短板弱項。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全市法官年度人均辦案均超過300件,審判任務艱巨,結案壓力較大,造成案件辦理未能達到精細化,影響案件審判質效。審判質效關鍵指標與全省先進法院相比還有一定差距,2021年以來,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服判息訴率和發改率都還有較大提升和改進空間,案件“翻燒餅”問題還沒有徹底根除,審判質效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訴源治理工作尚需強化。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意識和能力有待提高,與部分職能部門的調解銜接不深入,存在“對而不接、聯而不動”現象,工作合力尚未充分發揮。比如我市有醫療糾紛、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等多個訴前專業調解機構,但由于機構之間、機構與法院之間缺少緊密溝通交流,未能發揮訴前調解最大效用,從源頭化解訴訟增量、預防化解糾紛水平還有待加強。
三、意見建議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司法為民。各級法院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牢記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厚植黨的執政根基的職責使命,堅持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各類民商事案件,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始終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引領干警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融入執法辦案,真正做到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要用心用情解決好群眾身邊的“急難愁盼”,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做好以案釋法說理工作,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錘煉能力作風,提高審判質效。要加強各領域知識技能的學習,尤其要加強對民法典的學習領會,加快知識更新,全面提升改革創新、科技應用、群眾工作等綜合性技能和法律知識、審判業務水平,切實提高法院干警專業素養和群眾工作能力。要科學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加強對基層法院的業務指導,統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現象發生。要積極適應新時代民事審判工作的新要求,持續推行案件審理程序繁簡分流,通過優化庭審方式、裁判文書改革等途徑,提升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要強化案件審判監督管理,健全常態化機制,充分發揮院庭長監督權責,加強案件評查工作,不斷提高案件庭審和裁判文書的質量,促進民事審判規范化,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合理配置辦案資源,統籌解決案多人少的矛盾,通盤考量各審判業務部門案件數量、類型、難易程度,整合審判資源,合理配備司法輔助人員,緩解民事法官辦案壓力。
(三)加強訴源治理,促進社會和諧。要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優化訴調對接、訪調對接等聯動機制,完善訴前調解前置程序。加強與人民調解工作相關部門的溝通交流,持續推進“總對總”訴調對接,積極開展化解糾紛引導、調解和司法確認等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糾紛機制,努力把糾紛化于訴外、止于訴前,做到“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著力營造風清氣正、廉潔公正的司法氛圍,為全面建設現代化漯河創建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在中國式現代化的漯河實踐中彰顯法院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