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12-25來源:
關于2024年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4年12月24日在漯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上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 耿高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安排,現將2024年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依法履職盡責,備案審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落實“有件必備”,確保實現全覆蓋。2024年,共接收報備規范性文件45件。其中:補錄報備32件,正常報備13件;市政府規章1件,市政府及其辦公室規范性文件11件,市監察委規范性文件1件,市中級人民法院規范性文件26件,市人民檢察院規范性文件8件。積極拓寬備案審查工作覆蓋面,對全市59個鄉鎮街道備案審查工作進行摸底調查,登記專兼職報備員103名、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33件。
(二)全面落實“有備必審”,確保審查工作實效。一是強化依職權審查。經審查,沒有發現接收報備的規范性文件存在與上位法相抵觸、超越法定權限、限制合法權利或者增加義務的情形,也沒有發現違背法定程序、違背決議決定等問題。對內容審查發現的文字錯誤1處、權責部門表述不明確1處,已督促制定機關及時糾正并重新報備。二是主動開展專項審查。組織開展監察和司法系統規范性文件專項審查,從5個責任單位5年內制定的1048件“紅頭文件”中審查出漏報規范性文件36件。及時督促制定機關將漏報的規范性文件補錄上報備案,并作出繼續有效25件、建議廢止(宣布失效)10件、建議修改1件的審查建議。拓展專項審查影響力和效果,同步要求各縣區人大開展監察和司法系統規范性文件專項審查,并納入縣區黨委領導支持人大工作年度考核內容。三是積極開展自查清理。按照省人大常委會通知要求,開展涉生態環境領域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組織召開清理審查專題會議,邀請市人大法制委部分組成人員、市律協、市委黨校、部分基層立法聯系點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審查專班,對相關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審查,未發現同上位法相違背的內容。
(三)全面落實“有錯必糾”,持續增強監督剛性。在今年的專項審查活動中,經審查發現,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制定的涉疫情防控的兩件規范性文件,已與當前形勢不適應,不宜再執行,提出了應當廢止的建議;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的通知》,其中涉及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及日常監管,權責部門表述不明確,按照新出臺的《漯河市電動自行車服務和管理條例》規定,提出了應當廢止的建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關于聯動查控被執行人、打擊拒執犯罪等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文中涉及案件管轄權有變動,需對相應條款進行修改,提出了盡快修改的建議。另外,我們還搜集整理了近年來“有錯必糾”典型案例20余件,為今后開展備案審查提供了實例參考。
二、完善制度機制,備案審查工作邁上新臺階
(一)健全制度機制。一是組織開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學習貫徹活動,在落實提醒督辦機制、“零報備”制度的基礎上,對備案審查工作進行了規范完善,進一步細化工作標準、優化工作流程、明確工作職責、提升工作質效。二是嚴格落實人大常委會會議每年聽取審議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制度,備案審查工作納入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和監督計劃,備案審查工作開展情況寫入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總結和人代會報告并向同級黨委匯報,將備案審查工作列入全市縣級領導班子實績綜合考核體系,作為黨委領導支持人大工作的考核指標。三是創新備案審查流轉機制,成立人大機關聯合審查小組,及時將接收報備的規范性文件轉至相關專工委進行精準審查。建立健全備案審查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努力使備案審查工作實踐成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具體體現。
(二)推進能力提升。受委托代擬《河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草案)》簡稿,組織市縣鄉三級人大同題共答、參與修改,所提意見建議多條被吸收采納。安排1名同志赴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處跟班學習,全程參與該《條例(草案)》一審前起草修改。強化以查代訓,督促制定機關提升備案審查能力水平。堅持以會代訓,組織召開多場備案審查座談交流會,相互啟發、學習借鑒。
(三)注重數智賦能。全面建成市人大機關各工委室數據庫網絡架構,實現了備案審查平臺端口全覆蓋。組織開展漯河市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規范清理,加快迭代升級。目前,數據庫共錄入地方性法規14部、人大決議決定11件、政府規章3件、其他規范性文件283件,是我市目前最全面、最完整、最權威、最準確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
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是憲法法律賦予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法定職權,是人大開展法律監督的重要手段,事關國家法制統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高質量做好備案審查各項工作,以備案審查高質量推動全市人大工作高質量開展。